书画故事

写字、书法、书法艺术,它们有什么区别?

发布时间:2021-11-04 阅读量:675

汉字是中国文化特有的一种文字形式,它最早是用来记录人、事活动的,目前发现最早的文字是甲骨文,自此以后又形成了大篆、小篆、隶书、楷书、草书、行书等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,这些文字经过了几千年的演变,文字的书写形式也在发生着变化。
写字
按照当代人们对文字书写的不同理解,可定义为用有形的物体书写出有形的字迹,以使人们进行辨识,这些有形的物体包括的东西很多,硬笔、树枝、毛笔,甚至手指等,写出来的字只要能够辨识,达到传达表意的目的即可。写字只要能够辨识,并不需要过多的讲究,更不需要笔法、章法。
书法
自古以来,书法就已经伴随着文字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着,先贤们在文字书写的过程中,一直探讨书写的技巧。简单来说,书法是文字书写的艺术。它是先贤的发明创造,春秋时期就将文字书写的艺术定义为“书法”,《左传》云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”
书法是文字书写的法度。书法不同于写字,它要求人们在书写中必须要遵循某种法度,对于每一种书体来说,都会有各各自的法度。何谓法度?它是对古代书法的继承性,要学习书法必须在继承中来完成,这些继承包括笔法、字法、章法、墨法等,如果脱离了这些最基本的继承,就不能谈到法度。法度是有规则的,例如楷有楷法,草有草法。
也有人把书法定义为书法艺术,当然,这个定义应当是恰当的,我们从古人遗留下来的书论中可以看到,自魏晋时期就对书法艺术性进行了一些结构性的描述,这里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这个问题:王献之跟随父亲王羲之学习书法,认为他的父亲在书法方面做得比较保守,因此他后来就提出了书法中的“妙有余姿”的艺术思想,发明了“一笔书”,为后来的狂草书法奠定了基础。
书法艺术
古代并没有书法艺术一词,它是当代书法界所创立的,由于当今学习书法的人越来越多,但对书法的认识却出现了偏差,因此一些书法名家就明确提出了书法艺术这个词,其目的是更加直接了当、更加突出了书法的艺术性,让更多的人在认识上把“书法”和“写字”进行区别,从而界定二者之间的关系。
按照古人对书法的定义,书法艺术应当包括书法中的继承性、思想性、哲学性和艺术性等。
继承性是指对古代经典作品的继承,就是说,学习书法必须要临摹先贤之作品,自己随性所写不叫继承。
思想性包括书写者对作品内容、形式、意境、情感等的思想表达,最终还是在作品的境界中加以体现。
哲学性是指书写的作品中要表现出文字中的呼应、笔势、字势、气势等关系,主要有大小、粗细、轻重、正欹、方圆及墨法上的浓淡、干枯、湿润等,以及形式上的节奏、快慢、气息等。
艺术性是上述因素的综合表达形式,尽管艺术性没有具体的规定模式,每个人都有各自对艺术的不同理解和表现方式,但艺术性终归还是人的修养、情操、学养的支撑。
对于书法爱好者来说,应当从对写字、书法和书法艺术方面增强思想认识,提升对中国文化、书法的理解水平,认真研习古代经典的书法作品,获取用笔、字形、章法、墨法等方面的基本能力,从而为书法艺术的创新奠定好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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